日前,广州市政府各部门公开“三公”经费,围绕城管部门“一年出国出境10地,花费114万元”的争论颇为热络。据《中国青年报》报道,经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查证,“核对出国出境项目和当初申报的完全一致,目前未发现违规情况”。
“三公”经费近年来公众关注不少,因了公民参与意识的爆棚,粗糙的数据逐渐细化,一些羞答答的部门最终也选择撩起珠帘,这应算是政府与民间良性互动的进展。而具体到因公出外考察一项,公众对因公出国考察活动的诸种关注与忧虑,既已借广州城管这一剖面得以展开,实有必要对因公出外考察活动的评价机制进行细节研讨。
相较于其他部门仍很模糊的数据公开状态,广州城管部门在公众质疑之后,进一步对其出国经费开支“详细列出了分项”,包括人数、时长、费用、所考察国家及具体内容等。广州市财政局等部门也对此做出回应,表示依照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的审批规定,城管部门的相关活动尚未发现违规情况。
需要注意的是,截至目前,从中央到地方,对公职人员因公出国(境)活动的管控,主要是从经费预算的审批与监管角度进行。2008年,国务院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(境)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财政部、国家预防腐败局等部委随后下发《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,包括各地细化落实上述规定所出台的措施,其主要篇幅均落脚于出国经费的管控、预算的审核等方面。但在对因公出国(境)考察活动的后续考核与效果评价方面,却鲜有制度性规定。
从这个层面看,公众质疑费用开支,相关部门出面依照现有规定给出核查与解释,第一轮的公民参政流程已算圆满,从经费上对公职人员花销进行监督,更多则需在预算法治、每年人大的预算表决程序上做尺寸努力。但公众对因公出国(境)的监督诉求,显然并未止步于此,不少网友耗费心力盯着的,更多是各项考察活动的实际效果———考察半天,有什么收获,作为为此埋单的纳税人,是没有理由不知情的。
7月9日,广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处工作人员“城管小窦”在网上“晒”出其5年前的一份考察报告,尽管也引来人们对其考察报告撰写质量的批评,但其向公众公开考察报告的做法同样赢得不少人的赞许。因为相较于对其他考察活动效果的无从了解,当事人公开考察报告显然有助于实现初步的信息沟通。至于在此前提下的批评与争论,恰是公共监督的永恒魅力之所在。随着相关信息公开的常态化,公众监督的质量与公职机关的履职水平都会水涨船高。相应的,已有不少网友呼吁包括城管部门在内的“有出国(境)任务”的机构,悉数公开其考察报告,以备社会各界监督与查询。更何况,如广州城管部门般,出国考察计划迫切到需要“经批准增加”而超支的程度,其考察的迫切性也需要通过公布考察报告来向公众说明。
对于这一诉求,或许尚缺国家法律的明文支撑,但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进行研判,所有“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,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”都应是信息公开的范畴。而耗费公帑、因公出国(境)考察的活动,其所获取的心得体会、经验以及因考察所促成的施政革新等,不仅有必要“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”,也有义务向公众公开。2010年9月,云南昆明出台规定要求“因公出国(境)学习考察者,须于回国20天内向有关部门提交内容丰富、详实并不少于3000字的出访报告”,曾引起不小关注,但其考察报告提交对象,存在对内不对外、对上不对下的缺憾。考察归来,撰写考察报告,或许各地不同程度也存在零星制度设计,却鲜有向社会公开的刚性要求。但考察报告惟有公开,才有公众监督的可能,在实现了常态化盘问与回应的氛围中,方有希望通过监督达至改良政务效率的目标。
公众希望看到公费出国考察的相关成果,不仅是针对广州城管一家。因公考察归来,不妨都晒一晒各自的考察报告(包括考察前报批的所有详细文字材料),甚至可以作为各级“三公”消费公开的必备附件,一并公示接受纳税人监督,并在常态化的盘问与对话中,确保各方互动的渠道通畅。阳光政府、透明中国,需要一米一米地掘进争取,让考察报告先公开起来,事儿不大却或可成为关键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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